10月16日,住建部發布通知后,部批資質可以申請延續。
住建部發文后,各地方省廳也陸續發文,其中包括:河北、西藏、天津、北京、寧夏、山東、貴州、廣東、海南等。
但是各省要求不一,今天給大家匯總一下。
一、河北
關于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改革銜接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現將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由我省核發的建筑業企業三級、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符合延期條件的企業,自2024年1月1日起,可登錄河北政務服務網,進入“法人服務”中相應的“資質”欄目,點擊“延期”按鈕,下載延期后的電子證書。
二、由我省核發的除施工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之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企業可登錄河北政務服務網,進入“法人服務”中相應的“資質”欄目,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
企業需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有關要求,提交申請資質延續的相應材料。有效期屆滿,企業仍未提出延續申請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9月22日
一、西藏
關于我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建設工程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有關銜接工作,現將我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質有效期延續。我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有效期延期至2024年原證書發放日期的月日時間(例:XX公司所持有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發證日期為20XX年5月6日,現資質有效期延期至2024年5月6日)。證書有效期將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并同步到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可用于工程招投標和工程建設等活動。
二、資質延續要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在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建筑業企業)或60日前(工程勘察、設計、監理企業),登錄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提交資質延續申請。有效期屆滿,企業仍未提出延續申請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
三、資質延續審批標準。建筑業企業申請二級資質延續的,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建筑業企業申請三級資質延續的,所有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延續的,所有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2023年10月19日
三、天津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統籌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到期延續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以下簡稱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可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受理。
二、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延續的,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包括注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技術工人、個人業績、技術裝備等)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其他類別等級資質延續的,各項指標需滿足資質標準規定的相應類別等級資質標準要求。
三、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企業注冊地在濱海新區范圍內的,向濱海新區相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資質延續。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北京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于工程勘察審批、延續 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規自發〔2023〕278號
各相關單位: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和延續管理,規范企業資質申請和審批流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審批和延續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資質審批有關事項要求
(一)加強企業重組分立及合并資質核定。企業因發生重組分立申請資質核定的,需對原企業和資質承繼企業按資質標準進行考核。企業因發生合并申請資質核定的,需對企業資產、人員及相關法律關系等情況進行考核。
(二)完善業績認定方式。申請由我委核發的建筑行業、市政行業及相應專業(人防工程除外)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下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業績未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業績指標真實性。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申請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確認。
除建筑行業和市政行業外,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涉及的企業和個人業績的錄入和認定管理另行通知。
(三)加大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力度。我委將進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對企業注冊人員、技術人員等開展動態核查,及時公開核查信息。經核查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和資質電子證書標注資質異常,并限期整改。企業整改后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取消標注。標注期間,企業不得申請辦理企業資質許可事項。
(四)加強信用管理。對于在資質申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以及發生設計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我委將加大懲戒力度,依法依規限制或禁止從業,并列入信用記錄。企業在申請資質時,應當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注冊人員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并授權主管部門核查社保、納稅等信息。
二、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要求
(一)持我委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60個工作日內),登錄“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務服務網站”,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我委提交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申請。對在資質有效期內無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且專業技術人員等內容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準予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屆滿未提出延續申請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我委不予受理,需按照相關規定重新核定資質。
(二)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應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并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我市勘察設計行業單位認真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3年10月23日
五、寧夏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寧建(建)發〔2023〕56號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綜合執法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統籌做好我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住建部核發的企業資質,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即日起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企業行政審批系統”自行申報資質延續,并按住建部相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截止時間以住建部通知要求為準。
二、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以下簡稱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由各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核發的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等資質(不含專業作業備案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后企業資質屆滿的,按照資質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三、上述相關企業資質證書信息將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及時報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6月30日前屆滿的,相關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四、自2023年11月20日起,我區建設工程企業可通過“各級政務服務網——法人服務——資質認證”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業務。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4年6月30日屆滿前,企業需要延續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90日前(勘察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應于60日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原資質許可機關將不予受理。
五、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按照現行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承諾書模板見附件),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各級資質許可機關按照有關資質標準對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職稱人員、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前連續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有效期延續5年。
六、各級資質核發機關要積極協調本級政務服務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平臺主管部門做好平臺調整優化的各項工作,確保我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工作有序落地。
七、本通知有效期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資質標準和管理辦法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0月24日
六、山東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青島西海岸新區,濟南、青島、煙臺市自貿試驗區,上合示范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全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審批權限
(一)部下放權限審批資質
1.我廳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
2.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企業申請上述事項前,需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部下放資質動態核查申請》(樣式見附件1),經核查通過后,由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核查匯總表(樣式見附件2)反饋我廳,我廳根據核查情況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樣式見附件3)。
3.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遺失補辦的,由我廳辦理。
4.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我廳發放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我廳辦理。
5.對企業依法處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或撤銷資質證書的,由我廳實施。
(二)省級權限審批資質
1.除濟南、青島、煙臺市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升級、新申請、增項、重新核定、注銷等省級審批權限事項,由我廳統一實施。原審批機關已受理的申請事項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結。濟南、青島、煙臺市仍然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20號)要求,由3市實施。
2.其余省級權限審批事項仍按照原要求執行。
二、做好資質延續工作
(一)申報方式
1.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資質,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要求執行。
2.我廳核發的部下放審批權限試點資質,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要求執行,同時應附我廳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
3.我廳及各審批部門核發的省級權限審批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企業可向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可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http://www.shandong.gov.cn/),點擊“政務服務”,根據申請資質搜索“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乙級資質延續”“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延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乙級延續”等事項,選擇所在設區市,點擊“進入辦理”,按照要求填寫表單并上傳附件材料。
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1月1日后屆滿的,企業應按照資質管理規定要求向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審批部門不予受理。
4.同一張資質證書上既有部下放審批權限試點資質,又有省級權限審批資質的,企業需按照審批權限分別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或各市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提出申請。
(二)申報材料
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應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樣式見附件4),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審批部門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三)各審批部門可通過數據共享等手段,提升審批效率,實現智慧審批。
三、做好已取消資質證書的換領工作
(一)證書換領范圍
1.經《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可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換領相應的專業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
2.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有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按《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附件5)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
(二)證書換領要求
1.企業應向具有工程勘察設計乙級,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監理企業乙級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市級部門提出換領資質證書申請。企業可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http://www.shandong.gov.cn/),點擊“政務服務”,根據換領資質搜索“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乙級資質增補”“建筑業企業資質(遺失補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乙級增補”等事項,選擇所在設區市,點擊“進入辦理”,按照要求填寫表單并上傳附件材料。
2.企業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換領資質證書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換領資質證書的,證書逾期自動作廢。
3.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后,企業應在該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要求申請延續。經審查合格的,準予延續并頒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
(三)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也可以按照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或直接新申請(增項)相應二級資質,審查合格的,頒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
四、規范重新核定
(一)重組分立
1.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重新核定企業資質。
2.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代表工程業績等內容。
3.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
4.申請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是通過具備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直接申請取得的,還應對原企業相應資質重新核定。
5.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不得單獨申請辦理重組分立事項。
6.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
(二)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及跨省變更
1.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
2.被吸收企業未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3.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三)新設立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產生的新公司,及跨省變更的新企業,注冊人員可提供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初始注冊表或變更注冊申請表。資質批準后,企業應在3個月內完成注冊人員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準的資質無效。
(四)我省企業申請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至外省的,需由我廳出具公文函告該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的全部資質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申請資質轉出企業均需向具有該項資質注銷審批權限的部門提出注銷申請,且自受理注銷申請起保留該資質90日,過期自動予以注銷。企業申請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至我省的,需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公文函告該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全部資質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各設區市之間發生重組分立、合并的,可參照執行。
(五)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五、完善業績認定
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
申請省級權限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業績未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業績指標真實性。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申請交通、水利、通信類等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確認。
六、強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注冊人員考核
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專業承包一級(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專業承包二級(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
七、推行電子證照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省級涉企行政許可全面實行電子證照的通知》有關要求,企業申報有關事項審批通過后,原則上不再發放紙質證書,企業可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或“愛山東”APP,查看下載使用電子證照。電子證照效力等同于紙質證書,可用于政務服務、行政執法、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等活動。
八、強化動態核查
加強信息化建設,對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進行升級改造,增加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模塊,對企業注冊人員等開展動態核查,及時公開核查信息。經核查,企業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上標注資質異常,推送給企業注冊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企業做好整改工作。企業整改后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自動取消標注。標注期間,企業不得申請辦理企業資質許可事項。
九、加強數據監管
加強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和各市建筑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一體化平臺的數據監管,落實平臺數據錄入審核人員責任,加強對項目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核實。推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的信息數據不得擅自變更、刪除,數據變化記錄永久保存;對已標記為A級的項目不得變更、刪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實地抽查復核項目信息,加大對虛假信息的處理力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強化信用管理
加大對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對因資質申請弄虛作假行為、發生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被行政處罰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列入不良信用信息或“黑名單”。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住房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以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為準。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0月26日
七、貴州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
黔建建字〔2023〕34 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貴安新區城鄉建設局,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到期延續工作,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對現行權限范圍內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即日起可向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 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建設工程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工程勘察資質、工程監理資質延續的,應滿足相應資質標準及法律法規對延續申請的要求。其中,申請延續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 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各級主管部門不予受理。
二、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在現行權限范圍內許可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遺失補辦的,由原發放證書的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辦理。
三、資質延續申請企業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要按照資質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企業上報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四、原施工勞務企業資質、勞務企業資質(備案)、預拌混泥土及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的許可程序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上述事項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及時將資質許可決定向社會公告,并為公眾提供查詢渠道。
五、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貴安新區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將相關企業資質證書延續信息報送至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
六、《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 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辦法按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執行。
《關于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22〕79 號)、《關于延長備案制勞務企業資質有效期的通知》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反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0月27日
八、廣東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建筑市場營商環境,特別是為省內建筑業三級資質企業紓困解難,現對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三級資質延期
由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證書,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資質有效期將在“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申請。符合延期條件的企業,自2023年12月起,可在“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內下載延期后的電子證書。證書信息不一致的,請企業向發放證書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住建主管部門)申請更新電子證書。
二、關于省級審批資質延續
(一)延續權限和時限規定。除本通知第一點涉及的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證書外,由我省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以下簡稱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即日起可向相關住建主管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相關住建主管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不予受理。
我廳委托廣州、深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實施的資質許可事項,其資質延續仍由廣州、深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理。
(二)核查要求。企業按照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等要求提交資質延續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的資質延續事項,相關工作要求詳見我廳“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的《辦事指南》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常見問題匯總》。住房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0月31日
九、海南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延續等事項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印發《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函局市〔2023〕116號,詳見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0/20231016_774515.html)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的資質申報常見問題解答要求,為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到期延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范圍
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含權限下放我省試點期間,我廳核發的證書,以下簡稱試點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即日起可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屆滿的,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不予受理。
二、辦理流程
企業訪問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http://zwfw.mohurd.gov.cn:8070/zjblogincheck/qjd/index.html?checktype=1)“企業行政審批事項”一欄選擇相應的審批事項進行在線辦理。持有我廳核發的試點資質證書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可向我廳申請獲取《企業資質核查意見》。
三、申請方式
持有我廳核發的試點資質證書的企業應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前向我廳申請《企業資質核查意見》。企業需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下載打印申請表,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報送我廳行政審批辦公室,我廳完成相關核查后,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由企業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交申請。
四、有關要求
各有關企業要認真填報,及時提交申請。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我廳行政審批辦公室聯系。
咨詢聯系電話:0898-6251730,
電子郵箱:zjtshenpiban@sina.com,
地址: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號省政務服務中心。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1月1日
內容來源|各省、市、自治區住建主管部門官網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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